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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有变化!【延长10年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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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有变化!【延长10年!】

时间:2019-10-21来源:易算盘人气:1,019

为更好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,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公告:自2018年1月1日起,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,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,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,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。

例:

某企业2013年-2018年度可弥补亏损所得如下:

年度

2013

2014

2015

可弥补亏损所得

-300万元

-200万元

-100万元

 

年度

2016

2017

2018

可弥补亏损所得

0

200万元

50万元

 

若该企业2018年具备资格,按照相关规定,无论该企业在2013年-2017年期间是否具备资格,2013年-201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可按照下表规则一次用对应年度的所得弥补:

 

年度

至2018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

可依次用对应年度的所得弥补

2013

-50万元

2019至2023年度

2014

-200万元

2019至2024年度

2015

-100万元

2019至2015年度

 

若该企业2019年起不具备资格,且2019年度亏损100万元。其之前2013年-201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并不受影响。

 

同时,2019年度的100万元亏损,根据该企业在2024年之前是否具备资格,可分别按照以下规则依次用对应年度的所得弥补。

 

2019年度亏损额

至2018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

准予结转弥补年限

可依次用对应年度的所得弥补

-100万元

在2024年(含)之前任一年度重新具备资格

10年

2020至2029年度

该企业直至2024年均不具备资格

5年

2020至2024年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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